关于碳钢结算流程变更的重要通知
尊敬的用户:
根据业务需要,成交日期为4月12日至4月30日的热轧中(厚)板、冷轧薄板且库存地在太钢厂区和临钢厂区的产品,成交后结算流程变更为通过武汉太钢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结算。
具体信息如下:
付款时间:成交日次日计算,三个工作日内,以到账为准。
收款单位:武汉太钢销售有限公司
联系人信息:刘雄,手机号15807177123
收款资料:
1、现款
户名:武汉太钢销售有限公司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菱角湖支行
账号:3202003109000207276
行号:822346
大额行号:102521003567
2、电子承兑
户名:武汉太钢销售有限公司
开户行: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
账号:501080
行号:907161000027
特此通知,请认真阅读,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
营销中心电子商务部
2021年4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