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用户: 为紧密配合国家要求的“26+2”城市的环保要求,全力快速提升太钢绿色发展,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太钢),制定并下发了《太钢不锈绿色发展升级版实施规划》,《太钢集团本部道路运输车辆清洁化管理责任追究考核办法》其中对道路清洁运输提出明确要求。 一、 入厂车辆标准 自提车辆必须为清洁能源车辆或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。(过程中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及时动态调整) 二、车辆清洁化标准 车光货亮、沟槽见底、设备见本色、散料全封闭,环保排放达标,让车辆运输真正成为太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 自提车辆不可出现以下事项: 1、车身污垢,(刚下雨后除外); 2、看不清车身原色(如:拉红泥,除尘灰,白灰车); 3、马槽上有杂物,不是物品备件,物资; 4、放大号不清,轮胎有泥。 三、管理规定 被太钢保卫部、制造部等相关部门查处的,处理如下: 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考核5000元/车次或直接将涉事车辆列入自提车辆备案黑名单中,不再对该车辆办理提单或出门证业务。 被太钢营销中心查处的,处理如下: 1、不达标车辆半年不允许进入太钢提货,不予办理提单或出门证业务。 2、每发现一次违规,连续6个月降低违规用户自提业务订货比例10%(以当月自提订货总量为基准)。 为此,请贵司在安排提货时,将车辆清洁化标准及处罚规定通知到每个自提车辆的司乘人员,认真配合签署自提车辆运营承诺书/责任书,确保车辆符合太钢入厂自提车辆标准及太钢清洁化标准,并自觉接受太钢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检查、监督。 另,在司机到厂,办理提货手续时,需向营销中心库房业务人员出示签署后的《自提用户承诺书/责任书》及《承运单位承诺书/责任书》复件。(上述文件下载地址www.baoyi188.com首页公告内) 感谢贵司的理解和配合。 太钢营销中心 2019年9月19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