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各位用户:
为使广大用户最大程度的参与到太钢电商销售业务中,给每位用户提供一个公平、公开、开放的平台,我司现对电商销售业务保证金制度进一步优化,具体事宜如下:
1) 自此发文之日起,参加太钢电商销售业务的客户将不必缴纳电商销售业务保证金;
2) 若客户出现违约现象,将取消违约客户一个月参与我司电商销售业务的资格;
3) 对违反太钢“十不准”制度的客户,我司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;
4) 对以前缴纳过保证金的客户可提出书面申请,我司将逐批办理保证金转货款或退款工作。
5) 凡是与本通知相违背的条款,以本制度为准。
6) 保证金退转款业务联系人
钢材类别 |
联系人 |
电 话 |
不锈钢冷轧 |
张 鹏 |
13834637804 |
不锈钢热轧、纯铁 |
吴 杰 |
13834500554 |
碳 钢 |
侯建华 |
13934212722 |
硅 钢 |
葛兴春 |
15935146655 |
附件:保证金退转款流程及模板
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
钢材电子商务部
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